核心:
在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在审查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时,发现福州中丰华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州天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未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没有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在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在审查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时,发现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怡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福州市诚振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闽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福建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6家中介机构未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没有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取消3家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在审查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时,发现福州中丰华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福州天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3家中介机构未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没有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有关规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决定取消上述3家中介机构参与我省高企认定专项审计工作资格,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附件:3家中介机构出具的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未通过情况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24日
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取消6家中介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工作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过程中,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机构在审查企业专项审计报告时,发现厦门中永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怡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福州市诚振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闽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泉州名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福建欣隆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6家中介机构未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没有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有关规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决定取消上述6家中介机构参与我省高企认定专项审计工作资格,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