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10  生效日期:2020-04-15
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政部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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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