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高企协〔2020〕1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会员服务,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协会通过网络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二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
附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办法(试行)》
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20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已失效:
冀高企协〔2020〕10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办法的通知
附件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