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02  生效日期:2020-06-02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立法计划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已于2020年4月28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请社会各界充分发表意见。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电邮或者传真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截至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211室
邮编:518035
办公电话:88128548
传真:88101041 电子邮箱:fzwyh@szrd.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6月2日
1、关于印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司法局沈阳市律师协会关于刑事审判阶段为律师提供电子卷宗阅卷服务的实施意见》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5、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享受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