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16  生效日期:2020-06-16
根据《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变更、注撤销)、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首次审批及变更)拟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告知承诺。为进一步顺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厅拟制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事项的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请于6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厅法规处。
联系人:吴来洁、王雪莲
电 话:0571-87056278(传真)、87050826
邮 箱:zjswtfgc@163.com
浙江省商务厅
2020年6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1:浙江省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办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试行办法.pdf
附件1-2: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告知承诺).pdf
附件1-3: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变更审批服务指南(告知承诺).pdf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定的公告
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的友情提示
5、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