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29  生效日期:2020-07-29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及目前我市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任务依然繁重等具体情况,为保障所有考生的人身安全,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能够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及缴费;
2.不能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退费的请于2020年8月26日以后登录北京财政官网查看具体退费流程(由于需要开发新的退费程序并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有关退费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敬请谅解);
3.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2019年有通过考试科目的,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4.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1、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5、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