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17  生效日期:2020-08-17
内注协〔2020〕43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暂行办法》,我会已完成2020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工作,并于2020年8月7日于我会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现已结束。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2020年度全区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结果.xlsx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8月1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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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5、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本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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