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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5  生效日期:2020-03-25

阅读量:463 次      来源: 厦门市税务局     

2019年,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做到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全年组织入库各项收入1538.8亿元,同比增长3.47%,其中税收收入1167.08亿元,同比增长0.72%。

(二)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积极贯彻减税降费部署,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培训,构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减税降费推动落实机制,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实施。认真落实税制改革各项部署,扎实做好《个人所得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税法的宣传、推行、落地工作。加强税收政策确定性管理,统一全市税收政策执行口径,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持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积极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在全国首创“线上+线下”刷脸实名办税模式。围绕地方政府关注的新经济新业态及减税降费部署,推出多项税收分析成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取消1项行政许可事项,精简申请办理材料,压缩办结时限,简化办理程序,实现全年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零超时”。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将原有税务注销全流程压缩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个工作日和小规模纳税人5个工作日。

(四)加强市场监管

推进“智能+税务”,探索对纳税人的涉税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提前预判。开展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推进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实施A级纳税人涉税激励和失信纳税人惩戒措施,在厦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考核中,连续第三年获得满分。持续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2019年市局共出台4份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要求。做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起草涉税文件的审核把关。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形势要求开展不符合开放政策、不符合外商投资法等两批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我局规定与国家大政方针保持一致。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市局党委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重大决策履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充分酝酿等程序,由集体讨论和决定,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建立市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为单位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其他重大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保障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

(三)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机制

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工作,印发试点工作方案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工作规范。全年审理重大税务案件9件,严格落实总局重案审理办法,确保审理结果合法合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大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制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出台实施办法、事项清单及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推出微信端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明确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确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及标准,保障执法决定合法合规。进一步优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高执法行为合理性。

(二)严厉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全力推进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紧盯“假企业、假出口”实施链条式打击,全面遏制虚开骗税势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协助政法机关开展对涉黑案件的查办。开展旅游市场、医药行业、汽车4s经销等多个行业专项治理。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定期监控“日常过错预警”,有效在事前防范执法过错产生。对经核实的执法过错按季通报追究情况。

(四)完善执法人员从业资格管理

完善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开展执法资格证重新编号。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完成全系统25名公职律师执业单位变更、换证,新增12名公职律师。

(五)加强与司法协作

完善与公检法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与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展税收司法与税务执法工作交流会,建立税务与司法交流合作、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件。配合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按要求共享案件。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加强经费保障,依法落实稽查、征管部门执法所需经费,经费分配上向一线执法单位倾斜,保障其执法执勤车辆使用、执法设备配备。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党内监督

市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下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两个责任”工作任务清单,定期跟踪、及时销号,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开展对2个区局党委的常规巡察和1个派出机构党总支的专项巡察。开展纪检监察精准监督,把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监督重点,持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1+X+Y”专项督查活动,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执纪审查准确到位。

(二)持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出台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展干部经商、兼职、“裸官”任职等情况治理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对下属3个单位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结3件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行政首长按要求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四)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全年共审计4个单位,开展审计项目7个。梳理审计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有效提升专项审计自查工作质量。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畅通网站、12366热线、信函、现场等多渠道接收纳税服务投诉,并整合归口统一平台处理,理顺职责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纳服投诉办结率100%。加强网站互动平台建设和管理,注重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复网站、微博、微信咨询。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做好行政复议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企争议主渠道作用,建立和解调解工作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1件。

(二)妥善应对行政应诉

支持并积极应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2019年共办理8件行政诉讼案件,保持行政诉讼生效判决“零败诉”。

(三)加强信访工作

完善各项信访管理制度,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建立信访重大风险隐患台帐并动态更新,强化工作预警。开展信访件回访专项活动。全年共受理1361件次,信访工作总体稳定。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强化公开工作机制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答复。

(二)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贯彻落实“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融合线上线下公开平台,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微博为辅的政务公开平台。入驻今日头条、抖音两大新媒体,积极拓展公开载体。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宪法周主题宣传

通过市区两级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向市民宣讲宪法,制作《一分钟学宪法》文字快闪、宪法微视频《相伴》等作品,在我局微信平台推送普及宪法知识。

(二)加强税收普法集中宣传

税收宣传月期间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开办专栏专刊,开放媒体集中采访,线上开展“我为减税降费点个赞”征集活动,线下开展“智享会走进大企业”、“便民春风暖,减税润万企”以及“我为减税降费代言”等活动。

(三)深化税收普法六进活动

深化税法进校园活动,走进12所少年税校、8家大中专院校开展税收宣传,举办税收征文、手抄报、漫画等比赛以及青少年税法宣传20年图片展;开展30余场形式多样的税法进社区活动; 与140多家企业建立定点联系,开设专题直播互动课程; 走访各级“两会”代表委员,宣传税收新政热点;开展税法进乡村活动,走进海沧芸美、集美灌口等乡村向村民宣传税法;走访青瓦创业园等创业基地及台商协会等协会组织,开展税法宣传。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市局党委中心组开展3次学法,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辅导讲座。严格把法治教育纳入税务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升职培训、年度培训中,组织2期专项法治培训。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人员培训,多次组织参加总局法规视频培训。组织公职律师及法治干部赴厦门大学法学院培训,到思明法院旁听庭审。在税收制度出台、执法案例评审、行政复议应诉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作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坚持市局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调整充实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组织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重要制度及法治重点工作议题。

(二)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市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担任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按要求向税务总局和厦门市政府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对外发布。

(三)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

积极创建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在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里设立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零距离为两岸青年创客提供税收普法和政策解读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5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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