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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4-24  生效日期:2018-04-24

阅读量:357 次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赵利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开通乌兰察布市唯一陆路口岸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通四子王旗善丹呼日勒口岸的建议同当前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发展相适应,有利于助力自治区“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的发展,对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具有推动作用。自治区国税局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支持口岸建设工作。待口岸开通后,在国际税收服务方面将坚持用“一带一路”引领现代税收服务管理大方向,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决革除烦苛之弊、广施公平之策、大开便利之门,全面落实好各项税收服务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口岸经济发展壮大。

一、优化办税流程,做好“放、管、服”工作

严格落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优化办税流程,积极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开通绿色通道受理跨境税收争议,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工作,对有开具需求的纳税人主动上门服务,保证第一时间为纳税人做好证明的开具工作,保障纳税人在境外生产经营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优惠政策。

二、实地走访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

对“走出去”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活动,突出对企业是否享受缔约国居民税收待遇、是否接受国外税务机关不公正税收处理、国外已纳税款是否得到抵免、同一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双重征税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一对一”专项辅导工作,维护“走出去”企业税收权益,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发挥区域优势,提升服务质量

在门户网站开辟“一带一路”服务专栏,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组织编写《中国居民赴蒙古国投资税收指南》,翻译蒙古国申报表、电子办税流程等资料,方便“走出去”企业境外申报,降低“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税收风险,助力“走出去”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签 发 人:岂凤春

联 系 人:卜卫东

联系电话:0471--330900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乌兰察布市人大常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室承办

办公室2018年4月24日印发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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