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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18  生效日期:2020-08-12

甘人社通〔2020〕275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人社厅〔2020〕60号)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考核验收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尽快实现全国统筹的基础。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管理、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113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65号)规定和要求,倒排工作计划表,全力以赴抓推进,全面落实“七统一”工作任务。

(一)统一养老保险政策方面。各级人社、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甘政办发〔2019〕113号文件要求,规范各类单位及其职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范围和条件;统一执行国家核准的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办法、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配合做好月基础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参数由“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逐步过渡到“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和抚恤费政策标准。

(二)统一基金收支管理方面。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严格按照甘人社通〔2020〕165号文件要求,待协议期满后,要根据约定,将转存定期或购买国债等方式储存的结余基金本息,全额上解至省级财政。要按时上解当月征缴的基金至省级财政,按时报送基金支出计划申拨表。要规范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将代发项目与基本养老金分开核算,单独发放,各地应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将代发所需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基金。要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A++)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对账工作机制,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三)统一基金预算管管理方面。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根据省级预算编制部门确定的刚性指标编制预算底稿,省级部门统一审核汇总编制基金省级预算。要实行全程预算监督,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确保预算编制科学、规范和精准。

(四)统一责任分担机制方面。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甘肃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418号)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要按照预算确定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当年应分担资金,按时上解至省级财政。

(五)统一集中信息系统方面。各级人社部门要使用省级集中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经办业务,支持全省养老保险实时进行联网经办、基金财务监管及经办业务监管。社会保障卡发行要实现参保人员发卡率达到95%,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用卡支付达到95%,已退休人员待遇用卡支付达到50%。要开展养老保险业务网上申办和查询,实现养老保险业务网上办理。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跨部门共享。

(六)统一经办管理服务方面。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工作流程,在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服务便捷、全省异地通办,省内转移接续不需转移资金及业务信息。在省级统筹运行情况实时监控下,要加大数据核查力度,逐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经办管理服务模式。要全面取消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和现金业务。

(七)统一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政策执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财政投入、待遇核发、经办服务、基金监管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奖励和问责。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

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要对照“七统一”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要求,找问题、找差距,形成问题清单,采取销号管理,着力补齐短板和弱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落实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要落实周调度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确保全面完成考核验收工作目标任务。

四、强化督查指导,确保完成任务

按照工作安排,2020年10月,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税务局组成督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开展访谈、系统操作等方式,对各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对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基金收支与调配、业务经办与管理、系统应用和互联、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等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检查结果反馈至当地政府和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落实情况由市州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向省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报告。省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根据督查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自查报告,10月底前向人社部、财政部提出验收申请。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pdf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8月12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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