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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生效日期:2020-09-16

阅读量:955 次      来源: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京会协〔2020〕156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京会协考〔2020〕21号),现将考生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金额

对2020年报名已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二、退费时间

退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10月20日。

三、退费方式

1.凡通过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网银缴费(不包括微信和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1-27日登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bicpa.org.cn)“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每天8:00-20:00,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tf.bicpa.org.cn填报退费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使用其他银行卡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的考生,无需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填报退费相关信息,款项将分批次原路直接退回至原支付账户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已向考生开具的2020年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作废处理。

2.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银行卡或电子支付交易信息,逾期未收到退费的考生,请拨打易智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6513/6644/6829/6576(工作日9:00-18:00)。

感谢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

附件: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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