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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6  生效日期:2020-09-16

阅读量:1005 次      来源: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粤注协〔2020〕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202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省行业“质量管理提升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省注协制定了《关于加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附件),现予印发实施。

各市注协、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对照要求,严格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省注协将持续跟踪各地市落实情况,及时评估和总结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和丰富行业诚信建设举措,并加强对各地市工作的指引和督促,压实各方责任,确保行业诚信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关于加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关于加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行业诚信意识,提高全行业诚信水平,营造良好诚信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全省行业“一盘棋”,现就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思想引领,树立诚信理念

(一)党员带头讲诚信。事务所党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党员“亮身份”,讲党员诚信故事、先进事迹,落实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事务所诚信建设和业务发展。(责任主体: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时限:长期)

(二)诚信教育全覆盖。省市注协举办职业道德守则、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诚信执业系列专题教育培训,利用线上线下课程确保培训覆盖面。省注协建立全省注册会计师参加诚信教育台账,市注协根据台账督促落实属地注册会计师全员参与诚信教育。省市注协将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保证职业道德教育长效化。(责任主体:省市注协,时限:2020年启动)

(三)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省注协汇编行业违法违规案例集,并利用案例集开展警示教育,指导事务所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建立行业违法违规案例定期通报制度,增强事务所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的理念。(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适时开展)

二、加强人才培养,提升专业能力

(四)实施高端人才培养计划。省注协高端人才培养课程设计突出诚信教育内容,着力培养一批中青年优秀注册会计师成长为职业操守好、宏观视野广、专业水平精且勇创新、敢担当的高端人才。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协议制度,通过签订协议明确高端人才参加专业指导、执业质量检查、课题研究等工作,实现高端人才反哺行业,带动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2020年启动)

(五)加强专业技术指导。省注协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与专业委员会的力量,针对准则守则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发布工作指引。开发建设行业综合服务交流平台并利用平台设立咨询服务渠道,组织行业专家通过平台为会员执业提供技术援助和咨询服务,促进准则和守则的有效实施。(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长期)

三、完善内部治理,夯实行业诚信建设基础

(六)健全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内部治理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对标对表完善内部治理工作,指导事务所对标对表“五统一”要求和质量管理标准,完善内部治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做到实质性的统一,并督促事务所落实完善内部治理要求。(责任主体:省市注协、事务所,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评估总结)

(七)推动事务所品牌建设。实施专业品牌建设行动,组织一批在专门领域有专长的事务所参与制订相关业务操作指南,通过树立专业“龙头”,培育一批做精做专的“专业品牌”所,并研究出台相关支持奖励政策。根据执业质量检查、对标对表完善内部治理工作结果,通过授牌、表彰等方式宣传推广一批“诚信品牌”所。(责任主体:省市注协,时限:2020年启动,2021年完成)

四、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诚信执业行为

(八)完善行业监管制度。建立省级注协检查委员会制度,保障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下放惩戒权限,发挥市注协就近监管优势。省市注协落实联合监管措施,按照“五统一”原则开展联合检查,严肃查处行业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主体:省市注协,时限:2020年)

(九)加强行业乱象治理。全省行业开展“清挂靠”整治,结合任职资格检查,加大力度清理兼职挂靠行为,治理行业乱象。建立监管跟踪机制,加强对通过转所、买所、更名等手段逃避监管行为的监管力度。省市注协加强与政府部门、委托单位的沟通协调,改善“价低者得”的竞标机制。加大低价不正当竞争事务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低价低质”行为。(责任主体:省市注协,时限:长期)

(十)强化日常监管。省注协升级完善报备系统对注册会计师超胜任能力签发报告的预警监控功能。省市注协根据系统预警,及时采取风险提示、约请谈话、专项调查等措施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警示风险,形成严格的“事中”监管态势。建立诚信承诺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提供用于审批、登记、备案等事项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和保证,并承担失信的后果和责任。(责任主体:省市注协,时限:2020年)

五、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营造诚信执业环境

(十一)完善会员诚信信息监控体系。省注协建立诚信档案披露制度及会员诚信信息共享机制。结合“数字行业”建设,建立并向社会开放会员诚信档案查询系统,加大会员诚信信息披露力度,使诚信执业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惩罚。(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2020年启动)

(十二)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修订《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使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事务所业务发展、人力资源、内部治理、党群和统战工作以及质量控制和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因素,并加大违法违规和不正当低价竞争等失信行为扣分力度,加强对社会公众选择诚信守信事务所的正面引导,推动提升行业专业服务质量水平。(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2020年)

(十三)利用外部信息加强监管。省注协与省科技厅等政府部门、有关银行金融机构等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外部提供的问题线索对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重大风险的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进行专项检查、专案调查。建立舆情监测机制,收集社会舆情反映的行业审计质量问题线索,及时通过对相关领域业务发布指引或对相关对象采取监管措施作出响应,化解行业重大风险。(责任主体:省注协,时限:长期)

六、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

(十四)开展诚信承诺践诺活动。省市注协组织诚信倡议、诚信宣誓、诚信自律公约等系列活动,营造行业诚信建设良好氛围。事务所签订诚信自律公约,积极承诺践诺和履行诚信自律义务,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责任主体:省市注协、事务所,时限:长期)

(十五)加强诚信建设宣传引导。全省行业开展纪念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征集行业发展故事,讲行业发展历史,开展公益活动,总结行业发展成就,展现行业服务国家建设的贡献与社会价值,树立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省市注协通过媒体、网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推送成果信息,扩大公众对行业的认知,营造行业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主体:省市注协、事务所,时限:2020年)

相关附件:

关于加强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若干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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