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0-15  生效日期:2020-10-15
您提出的《关于逐步取消“黄金饰品消费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国人大及其授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和调整消费税法律法规,省级税务部门无权对现行金银首饰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我局将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您提出的逐步取消黄金饰品消费税的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税收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6月16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