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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7  生效日期:2020-02-27

阅读量:382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税收执法,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我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落实税制改革,夯实征管基础,提高收入质量。

2.落实减税降费。推行“一份呈阅件、一份工作快报、一份工作提示、一次回头看、一次走访调研”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首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告知书》《社会保险减费降率政策告知书》两份表单;在全省率先开发上线推行电子版“减税降费红利清单”。

3.优化营商环境。推行全省业务操作规范,做到全市纳税服务流程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平均办税时长5.84分钟,为全省系统最快;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大幅压缩至3.37个工作日,实现全省系统退税最快的目标;推行“电子税务局”,全年网上综合受理涉税事项1085.92万次,占比95.83%,全省系统综合排名第一。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全年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并按要求备案。

2.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相符、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与其不相符的内容。

3.强化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的备案审查制度;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送备案,同时抄送本级人民政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成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集体研究,广泛吸取意见;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为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优化税务稽查。开展“打击虚开骗税”两年专项行动,市局稽查局连续两年被税务总局、公安部等四部门授予“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进纳税诚信体系建设,上传发布“信用福州”守信红名单信息和失信黑名单。

2.完善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制定《福州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深化依法治税实践。

3.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处罚裁量的指导和参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统筹做好内控、税收执法督察和执法责任制工作,接收并核查上级推送的内控疑点数据。开展执法督察,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纠正执法过错行为,加强对过错责任的追究。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积极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注重送审案件在证据固定、程序执行、法律适用、定性处理等方面的规范执法;继续推进说理式审理报告工作。

2.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及时有效应诉,严格遵守法定时限、提交证据资料,全市税务系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及时受理并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全年共受理8件复议申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提升机制队伍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2.加强宣传解读力度。在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同时进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全年所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

3.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福州税务门户网站再升级,促进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三位一体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公开”的积极效应,实现线上公开平台和线下公开平台的有机统一。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注重税务干部普法教育。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安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上法治课;积极落实新提拔任用干部宪法宣誓制度。举办集中学习研讨、领导干部读书班等,切实增强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

2.广泛开展税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原创作品118篇;发表政策解读稿件和各类宣传报道,被省级以上媒体刊登超1000次,其中被中央级媒体刊登41次。推出“福税号”地铁专列、“税小榕税小莉”系列漫画等一系列创新宣传举措。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全面实施精准化培训,实施“税务工匠”培养计划;组织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执业申请。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调整和充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

二、存在的不足 

尽管一年来我市税务系统在依法治税工作中取得了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理论学习还须加强,重业务、轻学习的情况仍然存在,个别干部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存在滞后性;执法理念还须改善,个别干部认为从严执法就可免责,却忽视了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普法宣传方式还须创新,普法工作还存在宣传死角。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正视,并及时解决。

三、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根据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着力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切实提升法治税务工作的软硬件实力。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和效应分析,对执行过程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总局“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对表推进,有序有效实施。

(三)依法化解涉税争议

健全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税务争议,鼓励运用调解和解程序,靠前解决行政争议,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认真应对行政诉讼,提高应诉工作水平。

(四)开展税收法治培训

继续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落实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执法水平。

(五)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

统筹安排系统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案件审理等各项法律事务,加强公职律师使用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6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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