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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2号建议的再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3  生效日期:2019-06-03

阅读量:221 次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尊敬的陈展弘等代表:

《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实施税收减免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第1312号)由我单位会同福州市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税收政策顶层设计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降费等一系列税收政策,如: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增值税16%的税率降至13%、10%的税率降至9%,进一步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在所有行业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和10%;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等。

按照税收法定原则,市一级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税收政策落到实处,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一定程度上助力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我局也将积极向上级局反映代表们关于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推动出台更多利民惠企政策,促进释放更多税收政策红利。

二、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经多次深入沟通交流,代表们所提出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和建议,我局虚心接受并将直面问题,以诚恳的态度和坚定的决心,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进纳税人的获得感。

一要坚持群众观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当今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纳税人对纳税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在代表们所提及的建议中,我局深刻感受到在服务理念上还要转变,如社保业务专窗的设置应更合理、更科学、更便捷;要更多地从纳税人角度换位思考,真正做到听民心、集民意、聚民智。在现场征求代表的意见后,我局已部署在条件允许的仓山局、台江局、马尾局等率先开设“纳税人专用车位”,后续再创造条件在其他办税厅开设,让纳税人切实提升办税体验,真正感受到“纳税光荣”。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拓展服务广度与深度。目前,我局服务纳税人的办法和措施还存在很多局限性,有待突破。比如,鼓楼、高新、闽清、永泰、长乐(滨海新城)等单位,目前以整体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方式,实现全部业务“一站式”办理。但仍有一部分单位无法实现在行政服务中心涉税业务的“一站式”办理。接下来,我局将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逐个督促、限时实现,真正做到重实际、求实效,让更多的涉税业务能够“一站式”办结、更多的数据能“多跑网路、少跑马路”,最大限度地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三要弘扬马真精神,落实落细各项服务举措。针对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问题整改和服务提升:

一是多措并举优服务,从纳税人角度出发,学会从单纯服务向“换位思考”服务转变,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强化办税服务一线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导税服务和一次性告知等各项服务制度,加强工作日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提高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的效率,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

二是强化培训提素质,不断加强办税服务厅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为进厅纳税人提供包括取号、导税、辅导、办理等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做到高素质、懂政策、会操作。通过良好的服务和管理,在公平执法的前提下实现个性对待,改进与纳税人沟通交流的方式方法,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求,真正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专家团队解难题,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家团队进驻办税服务厅,帮助解答政策、解决问题,辅导纳税人办好税。专人在自助办税区进行现场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不同业务类别自助办税设备、软件的操作和使用。由专人每天对办税服务厅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查,发现硬件问题及时维护,系统软件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省局运维处理。

四是畅通渠道促维权,畅通网络、12366热线、信函或者当面等诉求维权渠道,减税降费类纳税服务投诉接收当日转办、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纳税人反馈,同时对违反纪律的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五是多元办税增便利,设置办税服务延伸点或“闽税通”自助服务室,方便纳税人办税。拓展除办税服务厅之外的多种代开发票渠道,包括电子税务局、邮政网点和手机(“易办税”APP、微信、支付宝),着力提升代开发票便利性,切实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六是宣传辅导全方位,依托商业广告载体和新老传媒资源积极开展面向所有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同时,针对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等特殊人群,一方面通过挂钩联系、调研走访、宣讲会、培训会、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辅导;另一方面借助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平台提高宣传辅导精准度。

三、诚邀代表参与和指导税收工作

2019年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新税务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新时代要有新站位,新税务要有新作为。福州市税务局将忠诚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严格执行组织收入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省会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再次感谢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感谢代表们对税收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积极落实,持续改进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同时我局诚邀代表们共同参与“问需求、优服务、促提升”活动,以不同的方式明察或暗访,定期或不定期视察基层一线税收工作,帮助我局更好地了解基层一线纳税服务质量及问题,反映纳税人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强的服务举措,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领导署名:黄培强

联 系 人:蒋春彬

联系电话:0591-87276369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19年5月30日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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