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27  生效日期:2020-02-27
福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关于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优惠政策向福清湾、江阴湾溢出的建议》(第0430号建议)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张晓代表就福州都市圈与平潭紧密相连,特别是福清与平潭一衣带水、一湾两岸,历史文化一脉相承的特殊因素提出税收政策共享的建议。若能实现税收政策共享,确实会有利于提升福清乃至福州的经济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因此,省局及以下税务机关只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权,没有制定权。我们将把该建议提交到上级税务机关。
再次感谢市人大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也非常希望能取得市人大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规范、公平、有序的良好税收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大做强。
领导署名:陈丽萍
联 系 人:陈善福
联系电话:0591-83378375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6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