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18  生效日期:2020-03-18
李勇、李京宁代表:
《关于联合执法整治小区乱象的建议》(第0401号)收悉,我局对你们的建议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抓紧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 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税收征管
在处理小区住房租赁以及群租房方面,我局将强化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依照职责对住房租赁及群租房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特别是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等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偷逃税款行为(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租金价格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取得个人所得税款的抵扣额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况)。
二、 加码健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在整治小区乱象执法过程中,我局将积极落实税务部门工作职责,与城管、消防、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尽快建立部门联合、多方参与、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属地责任单位依法查办,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集中打击,确保小区乱象整治取得实效。
三、 营造舆论监督,强化督查问责
我局将及时通过报纸、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强政策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广泛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的有关小区乱象问题突出的要重点处理,定期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为联合执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感谢你们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邱吉光
联 系 人:杨 芳
联系电话:87529546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8日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