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2-07  生效日期:2021-02-07
注协简报〔2021〕第2期
2021年1月,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21〕1号),要求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恪守诚信、客观、公正原则,坚持质量导向,扎实做好年报审计各项工作。同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妥善安排受疫情影响地区的审计工作。
1月21日,沪、深两市2020年度首份上市公司“沃华医药(002107)”年报信息正式公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会提请北京地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首次备案参与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高质量执行业务。贯彻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充分识别和评估舞弊和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将执业风险与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2021年1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具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情况
截至2021年1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公告2020年年报。其中,中小板2家,创业板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余2家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这3家上市公司中,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占该月沪深两市已公告数量的66.67%。
本期无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
二、出具IPO企业审计报告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19家IPO企业发行上市。其中,沪市主板4家,中小板2家,创业板6家,科创板7家。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其中的4家企业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占该月发行上市总数的21.05%。其中,创业板3家,科创板1家。
截至2021年1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8家已获批IPO企业宣布暂缓发行上市(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2家,中小板2家,创业板3家,科创板1家。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其中的2家企业出具了审计报告,占暂缓发行上市总数的25%。其中,中小板1家,科创板1家。
附表:1.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明细表(2021.1.1-2021.1.31)
2.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IPO企业审计报告明细表(2021.1.1-2021.1.31)
3.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已获批IPO企业明细表(2021.1.1-2021.1.31)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