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10  生效日期:2021-03-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或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税政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czt_szc1@gd.gov.cn。
3.通过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我要参与-意见征集、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众互动-意见征集栏目填写反馈意见建议。
附件:1.《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