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31  生效日期:2021-03-31
深证上〔2021〕338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8年10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49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主板首发并上市业务办理
2.主板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