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31  生效日期:2021-04-06
深证上〔2021〕333号
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深证上〔2018〕56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高比例送转股份(2021年修订)》修订对照表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