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9  生效日期:2021-04-29
深证上〔2021〕453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公司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行为,便利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文件编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格式》)《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以下简称《定期报告格式》)及《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以下简称《临时报告格式》),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债券拟在或已在本所上市挂牌的,发行人可以参考《募集说明书格式》《定期报告格式》《临时报告格式》拟定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不论《募集说明书格式》《定期报告格式》《临时报告格式》是否列示,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均应充分披露。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1号——定期报告参考格式
3.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2号——临时报告参考格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4月29日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pdf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