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6-15  生效日期:2021-06-15
沪税徐发〔2021〕22号
各税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街道商会等2家单位获得徐汇区2021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徐汇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
上海市徐汇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徐汇区2021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