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16  生效日期:2021-07-16
为了规范深圳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证立法质量,现将《条例(修订草案)》及其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i深圳”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意见建议请备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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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附件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