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5-28  生效日期:2019-05-28
宁税函〔2019〕43号
刘泽敏委员:
《提升社区建设管理水平,夯实文明城市创建根基》(第30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社区建设”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出台了大量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方方面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我局始终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上下齐心,多措并举,不折不扣地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为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目前,国家对社区建设没有制定专门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社区建设可以享受现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月销售额10万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等,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相应的税费减免扶持政策。
根据现行有关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市级政府及税务部门无权另行制定。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扶持。”根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会出台具体政策文件。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政策建议,如有社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我们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帮助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为建设美好社区,服务社会民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函复。
分管领导:李勇明
联 系 人:施文侣
联系方式:0593-2991286
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4日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