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02  生效日期:2023-06-02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注册会计师:
为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转所工作,实现注册会计师正常、合理流动,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对现行《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苏会协〔2019〕2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起草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对照表及起草说明。如有具体意见,请于6月1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本形式反馈至省注协注册科。
联系人:臧慧、张倩;电话:025-83633934、83633935;
电子邮箱:jszc@cicpa.org.cn ;
通讯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704室,210009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修订内容对照表
3.关于《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4、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服务管理的通知
5、关于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