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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新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1  生效日期:2024-03-01

阅读量:111 次      来源: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以下简称“两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2023-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规划》(新财会〔2023〕26号)精神,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新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落实自治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意见,坚持党管人才,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合格、素质过硬、视野开阔、创新力强的高层次“两师”行业人才队伍,在提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简称执业机构)治理水平、审计质量和服务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作用。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思想。政治立场坚定,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个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二)执业资格及年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的执业人员;

2.已通过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2门以上科目,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的从业人员。

三、选拔对象及人数

选拔对象:执业机构中青年业务骨干。

选拔人数:50人以内。

四、培养方式

新疆“两师”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培养周期为3年,由国内知名院校承办培养,采取集中培训、跟踪培养和课题研究等相结合模式,每年集中培训15天。考核合格的,可获得新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证书。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的,自治区财政厅颁发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证书。

五、选拔程序

经个人申报、执业机构审批、注协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参加统一“笔试+面试”,依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拔确定为培养对象。

(一)个人申报。申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5日20:00前,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并经所在执业机构审批同意盖章后,将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新疆注协。

(二)笔试。笔试时间4月中上旬,地点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法典(合同、产权)、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税收征管法、财务成本管理、绩效管理、预算管理、审计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财经政策等基础知识及英语等内容。笔试着重考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为闭卷考试。

(三)面试。面试时间4月下旬进行。依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通过答辩对学员政治素养、知识结构、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自我认知、举止仪表、应试匹配程度和动机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综合评分。

(四)确定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40%)排名依次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培养人员名单,并在新疆注协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费用事宜

培养经费由新疆注协承担,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执业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执业机构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七、工作要求

各执业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严把关口,切实推荐优秀的业务骨干,并在后期的培养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学员有充足时间参加培养。经选拔确定的培养学员,要珍惜培养机会,集中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积极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努力形成高质量的研究课题。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阿力木,海星瑶

联系电话:(0991)2304216,2849047

邮    箱:1515465352@qq.com

附件:新疆两师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x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3月1日

相关附件:

新疆两师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x   

新疆两师行业高层次中青年骨干人才(第一期)培养项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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