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当下,部分企业面临订单不足,工作不饱和,资金困难等问题,而部分企业,尤其是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则存在赶工问题。以上均导致众多企业无法依照标准工时安排用工及休息休假,迫切需要采取灵活用工方式。
为规范、引导及帮助企业依法、正确灵活用工,广东省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服务团民营企业服务分团、广东省工商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律师志愿服务团、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组织精干专业力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就企业开展灵活用工制定本指引,供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参考。
本指引阐述灵活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总结灵活用工十大方式及实操要点,并辅以参考案例增强实践性,最后结合律师实务,精心选编共十六份法律文书作为参考文本,以期本指引更具实操性和参考价值。
本指引适用广东省内企业通过申请行政许可或协商等方式,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共享员工等灵活用工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的情形,主要供企业高管、人力资源经理和法务部门参考,也可供从事劳动合规的律师参考。
2、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5、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诉讼中相关鉴定业务的风险提示
声明与提示:相关信息谨供参考,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